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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2年07月27日17:42中国行业联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办发〔201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电子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7月27日

 

电子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步伐,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对电子口岸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电子口岸发展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电子口岸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按照国家电子口岸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电子口岸委)的总体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口岸建设的通知》(国办发〔2006〕36号)精神,积极推进电子口岸建设,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电子口岸建设全面推进,通关环境进一步改善,口岸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1.中央层面电子口岸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电子口岸委成员单位扩大到15个部门,形成共同管理、协商决策的国家电子口岸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以需求为导向,以“电子底账+联网核查”为手段,合作开发应用了一批跨部门联网应用项目,有效保障了国家有关政策实施。口岸管理部门在收结汇管理、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税收入库等方面的依法行政和联合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在出口退税、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海关税费及保证金台账支付等方面的综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国家对外汇资金跨境流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等方面的监测预警和宏观调控能力得到强化,同时促进了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发展,加强了中欧贸易供应链安全及跨国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截至“十一五”末,中国电子口岸专网已覆盖全国所有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骨干网络可用率达到99.94%,同城及异地容灾设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国电子口岸安全认证体系获得国家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资质,信息安全防护、管理、客服、运维体系进一步完善,核心系统可用率达到99.93%。中国电子口岸平台已实现与13个国家主要口岸管理部门、15家商业银行,以及香港工贸署、澳门经济局和欧盟委员会税收与关税联盟总司联网,开发联网应用项目23个,累计入网企业约66.4万余家,日均处理单证130多万笔,基本实现了大通关关键环节的联网核查和网上办事。

  2.地方层面电子口岸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各省(区、市)均签署了《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合作备忘录》,构建了地方政府牵头、相关口岸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地方电子口岸建设机制,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全面展开,相继开发应用了上海“世博物流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天津“一次录入、分别报检、报关系统”、浙江“义乌小商品市场综合管理系统”,以及“检验检疫口岸电子快速查验系统”等一批以口岸通关服务为主、集相关物流商务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大通关综合应用项目,有效改善了口岸通关软环境,提高了通关效率,降低了贸易成本,提升了企业国际竞争力。

  截至“十一五”末,各地区结合实际,已建设35个地方电子口岸平台,开发应用了舱单申报、船勤申报、海铁多式联运、网上订舱、堆场联网、物流综合信息查询等600余个具有地方特点的综合服务项目,初步形成了沿海、沿边地区以实体平台建设为主、内陆地区以虚拟平台为主的建设格局,地方电子口岸已成为地方唯一的大通关统一信息平台。

  电子口岸建设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统筹规划、建设指导和协调能力有待提升,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仍需深化,综合应用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掘,建设运行维护资金缺乏长效保障机制。电子口岸整体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与企业对贸易便利化的需求、与口岸管理部门提高监管和转变职能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十二五”时期电子口岸建设进入关键阶段。

  1.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电子口岸建设提出新挑战。“单一窗口”建设已成为国际组织及各国政府推动贸易便利化、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快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单一窗口”工程,既是我国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有效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客观需要,也是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平衡发展的必然要求。

  2.改善我国对外贸易环境对电子口岸建设提出新要求。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进一步显现,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全球经济增长总体趋缓,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加剧。同时,国内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攀升,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压力加大,外贸发展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增多。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必须进一步改善口岸通关环境,降低贸易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这给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3.技术创新与变革为电子口岸发展提供新动力。世界范围内新一轮技术变革正在酝酿,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已成为推动口岸信息化向高端发展的重要趋势。电子口岸作为口岸信息化综合应用的关键领域,必须充分发挥技术创新的驱动作用,不断推进新技术、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以科技创新引领口岸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企业为宗旨,进一步提高口岸管理部门服务与监管效能,统筹资源,创新发展,协调推动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电子口岸建设,构建与我国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口岸软环境。

  (二)基本原则。

  联网核查、便利企业。坚持以服务企业为核心、以加强监管为基础,继续推进部门间联网核查和业务协作,优先发展有利于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的应用项目。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自上而下规划部署、协同推进的科学方法。成员单位和共建部门要将电子口岸建设纳入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制定目标一致的实施方案,建立与电子口岸建设相配套的基础设施。明确电子口岸建设重点,制定分步实施计划,优化流程,稳步推进。

  数据共享、确保安全。坚持把“安全第一”作为电子口岸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根本准则。电子口岸平台建设须符合国家电子政务安全标准,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建立完善数据公开、使用授权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综合效能。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电子口岸平台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电子口岸平台通关、物流、商务功能进一步丰富,企业通关更加高效、有序、便捷,口岸综合执法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符合国际“单一窗口”建设管理规则和通行标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单一窗口”工程初步建成。

  基本实现网络化协同口岸监管模式。口岸管理部门信息共享的深度和广度取得重大进展,联网核查和辅助决策内容不断丰富,电子口岸平台与各部门政务外网建设协调发展,口岸管理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基本实现大通关“一站式”服务体系。口岸大通关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数据共享和信息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与大通关相关的物流商务服务健康发展,物流协同、商务服务、配套支付等综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基本形成与电子口岸发展相适应的技术支撑体系。电子口岸平台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网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平台运行维护及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整体运行可用率达到99.9%,有效满足电子口岸可持续发展需要。

  三、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中央层面电子口岸建设。

  1.建设跨部门综合信息共享数据库。依托电子口岸共建共管共享的合作机制,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的信息发布、更新与利用共享机制。配合国家诚信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口岸管理部门信息资源,建设进出口企业综合资信库和口岸管理政策法规资讯库及配套的应用服务系统,进一步提高口岸管理部门联合执法、预测分析、科学决策能力,方便进出口企业获取口岸管理及通关服务信息。

  ——进出口企业综合资信库。以进出口企业为单位,以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信息为基础,汇集环保、商务、央行、海关、税务、质检、外汇等部门的企业基础信息、年度审核信息、注销吊销信息、财务经营状况、企业资信等级、违法违规记录等,建立跨部门的进出口企业资信共享机制及配套的综合资信库,为实现口岸管理部门网络化联合监管创造条件。

  ——口岸管理政策法规资讯库。汇集口岸管理部门各类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公告通知、风险预警、分析报告、进出口业务统计等信息,形成完整的进出口政策法规资讯库,为各级口岸管理部门及企业提供全面的口岸资讯服务。

  2.推进跨部门联网项目建设。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外贸形势和相关产业政策的需要,以实现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间与大通关流程相关的数据共享和联网核查为重点,依托金关工程、金质工程、金税工程等电子口岸平台,加大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力度,不断扩展部门间业务协同领域,促进无纸化业务改革,全面提升口岸管理部门联合执法、业务协同和综合服务能力。

  ——围绕防范和打击伪造监管证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重点开展许可证、通关单、原产地证书和兽药、苗种等监管证件联网核查项目建设。

  ——围绕国家防范环境风险,维护国家公共安全的要求,加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力度,打击违法生产经营,推进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等联网监管项目建设。

  ——围绕加强国家税收管理,保障税收安全,便利企业网上办理征、缴、退、补等手续,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效率,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深化关库联网等联网核查项目建设。

  ——围绕国家自贸区建设战略大局,配合中国—东盟、中国—智利、中国—新加坡自贸区等贸易协定的实施,积极研究推进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信息共享,分析掌握我国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利用效果,推动自贸区战略深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