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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进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2012-2015年行动计划》

2012年12月07日17:50中国行业联盟

沪经信软(2012)510号

关于印发《上海推进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2012—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科委(信息委),有关行业协会、功能性机构,市级以上产业园区、基地及有关企业:

  现将《上海推进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2012—2015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促进移动互联网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8月20日

上海推进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2012-2015年行动计划

  移动互联网是移动通信和互联网融合形成的新兴产业形态,具有移动化、宽带化、融合化、便携化、可定位化、实时性等特征,是实现信息产业新一轮发展的强劲引擎,也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最佳实践载体,产业发展潜力大,联动效应明显。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是上海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对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落实《“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相关部署,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上海市信息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战略目标,以提升创新水平、发展高端产业集群为总体要求,坚持“市场驱动、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特色鲜明”的发展原则,突出“四个聚焦”,即聚焦技术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聚焦模式创新,培育新业态、新模式;聚焦产业协同,推动芯片、终端、传输、软件、平台、应用联动发展;聚焦环境建设,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移动互联网产业品牌。

  (二)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上海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水平达到

  国内领先,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成为国内移动互联网产业和创新高地。到2015年,上海移动互联网产业经营收入突破800亿元,从业人员达到6万人,集聚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龙头示范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活力的成长型企业,建设一批移动互联网产业和创新基地,扶持一批移动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加快芯片、终端、传输、软件、平台、应用等环节的创新发展,实现移动互联技术在各行业的广泛应用。

  二、重点任务

  当前,培育发展上海移动互联网产业主要从基础支持和应用服务两个方面展开:

  (一)基础支持

  1.芯片。结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发展面向各类智能移动终端的应用处理器芯片,研发包括FDD(频分双工)-LTE、TD(时分双工)-LTE等在内的终端基带和射频商用芯片,实现在通信核心芯片领域的突破。通过增强SIP(系统级封装)水平、完善SoC(系统级芯片)设计方式,提高芯片集成度。提高芯片基础设计能力和芯片架构设计能力。加快关键IP(知识产权)核/库建设,满足先进工艺环境下移动终端芯片的量产需要。鼓励设计企业与本市制造企业加强合作,共同研发28纳米及以下的芯片量产工艺。

  2.终端。鼓励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电子书阅读器等各类移动终端共同发展,鼓励支持HTML5(超文本标记语言)的智能移动终端发展,支持基于自主知识产权芯片、操作系统的移动终端研发。建立健全移动终端测试体系,重点建设手机测试平台,提供通信、网络产品检测、通信计量等手机测试服务。鼓励研发具有高集成度、多模、跨操作系统的移动终端整体解决方案;提高智能移动终端集成先进传感设备的能力,促进智能终端功能模块与云计算服务模块组合,发展满足行业应用的专业化移动终端解决方案。

  3.传输。提升网络基础设施能级,重点加快建设城市光纤宽带网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多热点的无线宽带网络。增强通信转接能力,保持城域网出口容量国内最大、海光缆通信总容量占全国50%以上,创建亚太通信枢纽。加强功能服务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部署规模化商用云计算数据中心、超级计算主机系统等。提高网络带宽利用率,鼓励运营商面向行业、企业、个人用户,发展针对性、差异化增值服务,改善资费套餐结构。

  (二)应用服务

  4.软件。发挥上海软件产业综合优势,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终端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软件、行业应用软件以及开发环境等的发展,提供符合国内应用实际和移动互联网发展需求的底层软件架构。研发突破系统软件、人机交互、应用开发、虚拟化等热点技术与新兴技术。鼓励开发基于主流应用开发系统的应用软件并在国内外拓展市场,支持移动应用开发系统和开源社区建设。

  5.平台。结合云海计划的推进,重点突破数据挖掘、海量数据处理、计费、访问控制等平台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建设第三方内容服务平台,重点服务经济发展,建设金融资讯、商贸数据挖掘、航运物流信息交互等数据处理平台;服务社会发展,建设道路交通、社区服务、食品安全、公用事业、环境综合气象等数据处理和发布平台;服务文化发展,建设海量视频、数字阅读、动漫资源、数字音乐等数字内容加工平台。促进各类平台开放融合,在终端接入方式、接入内容、接入对象等方面实现开放与共享。

  6.应用。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对生产领域的带动作用,在钢铁、石化、交通、物流、制造等行业形成领先的服务产品,拓展生产性行业的发展新空间。有效发挥移动互联网对生活领域的提升作用,深化面向餐饮、休闲娱乐、购物、旅游等的移动互联网应用,重点发展移动支付、移动娱乐、移动阅读、移动资讯、移动搜索、移动位置服务等。推动移动互联网在重点领域的示范应用,提升移动教育、移动办公等的应用水平。鼓励移动互联网应用创新,重点发展车载数据与资讯、智能交通、基于北斗等多制式智能交通导航、远程测试诊断、在线节能监管、道路救援与安防等移动信息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优化产业环境。深化落实《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沪府发〔2012〕26号),从财税、投融资、人才、知识产权、行业服务等方面聚焦支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发挥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整合成员单位优势资源,形成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财政扶持。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利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以及区县配套资金等渠道,加大对移动互联网产业的支持,优先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特色服务产品、终端解决方案、公共服务平台、应用示范工程等重点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

  (三)促进产业集聚。建设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的移动互联网产业和创新基地,将符合条件的产业基地认定为市级信息服务业产业基地,并在企业房租减免等方面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应用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支持建立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推动芯片、终端、传输、软件、平台、应用等环节的合作对接。

  (四)拓宽融资渠道。建立社会投融资信息平台,为中小移动互联网企业融资、私募提供专业服务,为投资方和移动互联网企业搭建沟通渠道。鼓励创业基金支持中小移动互联网企业创业,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投资力度。鼓励各类担保资金向移动互联网领域倾斜,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

  (五)夯实智力基础。将市软件设计人员奖励政策向移动互联网领域倾斜。对接产业人才需求,搭建移动互联网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为人才引进、培育等提供专业服务。利用“上海千人计划”等,积极引进移动互联网核心技术人才和产业领军人才。加强政府、企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的合作,采取定向委托等方式培养专业人才,逐步完善移动互联网产业人才支撑体系。

  (六)强化安全保障。加快构建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扩展延伸现有互联网安全监管措施,针对移动互联网技术和业务特点探索针对性更强的监管手段。结合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评估机制。

  移动互联网产业是推动上海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之一。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有助于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有利于社会管理创新与和谐社会构建,对鼓励创业、吸纳就业、促进消费等具有积极促进作用。请各区县、协会机构、基地园区、企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促进移动互联网产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