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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十条”让通信进入责任时代

2014年10月23日10:04中国行业联盟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这一《规定》被很多网民称为“微信十条”。《规定》一经发布,在即时通信工具服务商、媒体公众号发布者、自媒体内容生产者以及广大用户中引起强烈关注。
  借助邮箱、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的升级换代,中国即时通信进入了繁荣时代,数据显示,目前微信月活跃用户约3.96亿,公众账号数量达到580万个,并以每天1.5万个的速度快速增长,在传递公共信息、营养知识、增进人际交往和沟通协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功效。成为现代社会生活、公共生活的重要构成。

  因为即时通信的初始时期,没有法律监管,无人约束,就像自家的自留地,种什么样的作物,如何进行管理,完全是自己说了算,如果不考虑公共效应、责任效应、国家效应,这片自留地就可能会长出一些荒草、杂物,不仅会影响到作物的生长,也会给整块田地带来生态危害、病虫危害!

“微信十条”让通信进入责任时代

  比如不少人都喜欢转播“朋友圈”里的健康信息,而有些所谓的健康信息,根本就是不可靠的信息、虚假虚的信息,这就形成了“健康谎言”,影响了健康观念、公共健康。还有的人肆意传播一些色情暴力信息,颠倒是非,无中生有,达到个人的险恶和功利目的。
  还有一些所谓的“自媒体”以及微信大V,为了增加媒体的关注度,传播效应,因为不具备新闻传播资质,在转播时政新闻时,更考虑刺激效应,新鲜效应,忽略了公共责任、新闻职业道德的担当,比如有的媒体转发的反腐文章《反腐不推进,“反扑”会越凶狠》、《周老虎之后,中国还有“三大战役”要打》、《不设防的地震》和关于郭美美的《美的黄与黑》……就受到了网友的举报。这些微信自身的正能量效应已经弱化很多,而生出了毋庸置疑的垃圾能量效应,小微信背后,真的蕴藏着巨大的公共安全以及信息安全。所以,有网友说:“即时通信工具里乌七八糟的东西太多了,确实需要出台规定进行规范。”“这样也好,免得很多人造谣,很多人招摇撞骗。这样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就无处可逃了。”
  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和“规则的剪刀”,对那些违背公共道德、影响公共稳定的做法进行及时的纠偏和纠正。其一,即时工具,绝对不能天马行空,作为虚拟世界的交流工具!也是社会发展的有效构成,当然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其二,新事物要想得到健康和谐的发展,必须遵守公共规则,遵守公序良俗,满足绝大多数人的健康需要、善美需要,而不是仅仅为了满足自我经济效益,强化眼球效应,而忽略了公共效应,发展过于急功近利,本身就是对自我发展的一种自杀和戕害。
  借助“微信十条”, “规范管理,保护隐私,杜绝谣言,文明守法,理性使用自媒体工具”,让即时通信工具进入纯净和责任时代,在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之间找到一个最大公约数,营造一个和谐、清朗、真正服务于社会的公信平台和网络环境。